[新政]大同医保可报销特需住院医疗费
记者昨日从市医保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从6月1日起,本市参保人员特需住院治疗时,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应予支付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
特需住院一般是针对特殊治病需要特需住院的情况,特点是满足病人的不同需求而设立的,从2001年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实施以来,特需住院医疗费用一直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因此,过去有特需住院需求的患者,其所有住院医疗费用都要自费支付。
为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部门参照山西省医保中心的报销办法,决定今后将特需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报销时,严格按照山西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以保障参保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据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类似的医保报销问题有不少,如新生儿当年不缴费参加医保享受医保待遇问题、32种特药列入医保报销范围问题、跨统筹地区医保关系转移互认问题,都是参保人员热切盼望解决的实际问题。为此,市医保部门本着“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的原则,先后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推出一系列惠民措施,确保上述问题逐一落实解决,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