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任务要求,山西省工商局对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抽查检验情况、不合格油品及其销售企业(加油站)公示如下:
一、抽查检验情况
截止目前,全省共抽查检验416户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计947批次车用汽柴油。经检验,合格826批次,不合格121批次,合格率为87.22%。其中,抽检汽油573批次,合格522批次,不合格51批次,合格率为91.10%;抽检柴油374批次,合格304批次,不合格70批次,合格率为81.28%。
二、不合格油品项目
在抽检不合格的121个批次中,涉及到7项不合格技术要求,分别是:硫含量高(标准值不大于10mg/kg),闪点(闭口)低(标准值不低于60℃),多环芳烃含量高(标准值不大于7%),研究法辛烷值低(标准值不小于汽油型号),甲醇含量高(标准值不大于0.3%),氧含量高(标准值不大于2.7%),烯烃含量高(标准值VIA不大于18%)。
三、对不合格油品以及企业的查处
(一)对2018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不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销售企业(加油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对销售不合格油品及其销售企业(加油站),责成市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立案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案件查处情况,市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要求,予以公示。
附件:2018年山西省工商局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油品及其销售企业(加油站)名单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