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头条]银行理财即将不保本,投资收益可能提高
在4月27日,备受关注的资管新规落地,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大资管行业正式进入资管新规时代。
《意见》提出的主要背景和思路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截至2017年末,不考虑交叉持有因素,总规模已达百万亿元。其中,银行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22.2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21.9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余额分别为11.6万亿元、11.1万亿元、16.8万亿元、13.9万亿元、2.5万亿元。同时,互联网企业、各类投资顾问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也十分活跃。
资管业务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增强金融机构盈利能力、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导致监管套利活动频繁,一些产品多层嵌套,风险底数不清,资金池模式蕴含流动性风险,部分产品成为信贷出表的渠道,刚性兑付普遍,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形成监管不足的影子银行,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宏观调控,提高了社会融资成本,影响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加剧了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传递。
《意见》的总体思路是: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作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为资管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新规”的主要亮点
对比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主要在过渡期、净值化转型的估值方法、对私募产品分级限制等方面作出修改,规定相较征求意见稿相对宽松一些。主要变化有以下十点:
一、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比征求意见稿的时间延长一年半。
二、允许部分资产标的用成本摊余法估值。
三、合格投资者门槛再增新要求,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新设“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要求。
四、公募产品投资市场化债转股态度转变。征求意见稿中的这段表述“现阶段,银行的公募产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如发行权益类产品和其他产品,须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但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产品除外”删除,与此同时,《指导意见》对于私募产品新增“鼓励充分运用私募产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表述。
五、细化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定义。《指导意见》要求,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等分化,可交易。2.信息披露充分。3.集中登记,独立托管。4.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5.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六、删除“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者超出警戒线的企业不得投资资产管理产品”,这意味着对于企业投资资管产品的限制放松。
七、删除管理费率与期限匹配的要求。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的期限设定不同的管理费率,产品期限越长,年化管理费率越低”,《指导意见》中这一表述删除。
八、强化刚兑认定及其外部审计责任。新增“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金融机构是否存在刚兑行为)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或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模糊化对于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发生刚兑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未予纠正和罚款的由央行纠正并追缴罚款,具体标准由央行制定,最低标准为漏缴的存款准备金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相应的2倍利益对价”这一表述删除。
九、放宽允许产品分级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四类产品不得分级,《指导意见》中只要求其中两个(即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分级)。
十、对智能投顾的相关监管表述改动较大,但核心意思未变。
新规对老百姓有哪些影响?
新规的落地,无疑对银行理财、券商资管、信托基金、私募基金以及保险资管都会产生深刻影响,而对老百姓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金融机构将不再承诺刚兑,理财将不再保本保收益。
《意见》中明确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可以向央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举报,查证属实且举报内容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给予适当奖励。
事实上,现在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已经主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和保本浮动收益两大类型,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早已不见踪影。投资者如果希望资金保本保收益,银行能提供的基本就是储蓄存款和大额存单。有银行资管行业人士表示,银行非保本理财本质上与银行的存贷产品不同,但是很多市民总有一种误解,认为只要是银行的产品,就一定会保本保息。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比银行存款的利息要高不少,相应的投资风险肯定也会高一些。今后任何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都不能承诺保本保收益,投资者必须根据产品情况和自身实际来选择是否承担相应风险。
虽然银行理财不能再保本保收益,但为配合打破刚兑,《意见》还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改变投资收益超额留存的做法,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这就意味着,购买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投资人如果投资成功,其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有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