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干部因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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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干部因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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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大同市纪委监委通报查处2起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一、大同市商务局党员成员、副局长张君静默期间违规办理通行证问题。2022年10月17日,在全市“四区”实行全域静默管理期间,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君接受违规营业的某便利店主请托,安排下属违规为该店主办理《山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致使该店主多次凭证出入闭环管理小区购买物资私自售卖,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风险。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君党内警告处分。 

二、大同市云州区倍加造镇独树村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问题。2022年10月11日,全市“四区”实行全域静默管理以来,倍加造镇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思想松懈麻痹、作风松散漂浮、履职尽责不力,对市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指出独树村疫情防控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走过场、搞形式,致使该村多名村民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并被确定为高风险区。经研究决定,给予镇党委书记程叶生、镇长张志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镇武装部部长、独树村包村干部刘泽,副镇长、谢疃村包村干部王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独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建东,谢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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